安徽关于常态化做好药品医保编码更新工作的通知
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代理企业及经营企业:
为提升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数据质量,药品医保编码需常态化更新,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医保编码更新时限要求。
二、药品医保编码更新路径。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代理企业进入我省药品招标管理系统的“日常申报->其他事项申请”模块,选择“新增变更申请”,变更事项选择“药品编码变更”。
已失效的药品医保编码(详见附件1)及仍未在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匹配药品医保编码的产品(详见附件2),请相关企业尽快申请变更,否则拟于暂停挂网处理。
三、拟更新、新增及禁用重复药品医保编码。
中心拟更新、新增及禁用重复的药品医保编码(详见附件3),如相关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5年5月23日至5月27日)扫描上传申投诉材料(详见附件4、5,申投诉登记表还需上传word版本)至中心邮箱(ahyycg@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更新/新增/重复药品医保编码+企业名称”。
四、药品医保编码查询路径。
药品经营企业进入我省药品交易结算系统的“目录管理->配送目录查询”模块,可导出本企业配送的药品目录,通过流水码定期更新本企业信息系统的药品医保编码。
附件1:需更新医保编码的药品.xlsx
附件2:需匹配医保编码的药品.xlsx
附件4:申投诉登记表.doc
附件5:授权委托书.docx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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