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公布执行规范注射剂挂网调整结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注射剂产品平台挂网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要求,执行注射剂统一按照最小制剂单位(如支、瓶、袋等)挂网。我中心对山西省医保平台招采子系统中所有挂网的注射剂产品进行了梳理、计算,现将调整结果予以公布:
一、调整规则
(一)已挂网的非最小制剂单位注射剂产品停止挂网交易
截至2024年8月22日以盒、箱等非最小制剂单位挂网的注射剂产品(附件1),停止平台挂网交易。
(二)注射剂最小制剂单位挂网计价规则
注射剂从最小包装单位计算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价,统一保留2位小数。其中,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价不高于2元,第3位小数直接进位;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价高于2元,第3位小数直接去尾。对于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含量装量的注射剂多个产品同时在我省挂网的,分别换算相应的最小制剂单位价格,原则上以低值作为该类注射剂的挂网价。
二、调整办法
(一)已有对应最小制剂单位注射剂产品挂网的药品
比较已挂网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产品与非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产品的目录类型、挂网价等信息,按照集采谈判、普通挂网、备选目录及挂网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调整已挂网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产品的相关信息(附件2)。
(二)无对应最小制剂单位注射剂产品挂网的药品
参照已挂网非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产品的目录类型、挂网价等信息及医保编码数据库产品数据,整理最小制剂单位注射剂挂网信息,直接完成挂网工作,无需企业申请(附件3)。
(三)最小制剂单位注射剂产品无医保编码
部分非最小制剂单位挂网产品对应的最小制剂单位产品尚无医保编码(附件4),相关企业须尽快通过国家动态信息维护平台申请赋码。完成赋码后,企业可向我中心提交相关产品的医保编码信息及挂网申请,完成最小制剂单位注射剂产品挂网工作。
三、其他要求
医疗机构在注射剂采购工作中,要强化运用按最小制剂单位计价采购的新方式,严格按照最小制剂单位填写采购价,以最小制剂单位填写采购数量,杜绝出现平台采购价格、数量与最小制剂单位不符导致的数据问题。规范后的注射剂挂网产品若挂网价格高于该产品全国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以及挂网价格超过该产品市场价格较大幅度的,企业须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保持我省平台产品挂网价格不高于全国其他省份,不高于本地区市场价格。
附件: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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