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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

www.ChinaMedevice.cn  2024-08-14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药品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减少因包装数量、转换比差异形成的不公平价格问题,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函〔2024)61号)要求,现将规范注射剂挂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已在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挂网的注射剂和新申报挂网的注射剂。
 
  二、工作安排
 
  (一)已挂网注射剂
 
  1.“三同注射剂”(即同通用名、同厂牌、同含量装量的注射剂,下同)有单支医保编码挂网注射剂的,保留单支医保编码产品挂网。
 
  2.“三同注射剂”非单支医保编码挂网注射剂,请各企业在2024年8月13日至8月16日登录我省平台,开展医保编码关联确认工作。具体操作详见附件。
 
  (二)新申报挂网注射剂
 
  须使用单支医保编码进行申报,产品挂网申请按现行挂网流程处理。
 
  (三)带量采购注射剂
 
  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注射剂另有约定的,原则上暂按协议期相关约定施行。
 
  三、注意事项
 
  (一)无单支医保编码的注射剂,相关企业及时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平台维护单支医保编码,并及时在我省平台完成药品信息维护。
 
  (二)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我省平台,按照操作指引进行确认工作,逾期未完成确认的产品,则视为企业认同平台给出的相关产品的对应关系。
 
  (三)相关企业务必重视此次工作,确认信息无误后再进行上报,上报后相关信息无法修改,相关结果将会影响后续挂网方式切换前后价格协同。
 
  附件:操作手册
 
  联系电话:028-85151912(药品部)
 
  028-85155302(信息部)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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