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布治疗用生物制品纳入平台挂网(2023年度第三批)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现将公示符合挂网要求的治疗用生物制品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该部分产品将于2023年11月1日起上线。
相关企业按照《关于开展在线交易药品配送关系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相关模块与配送企业确立好新纳入交易产品的配送关系。
联系电话:0571-8640173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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