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 川藏)接续品种基础信息
各相关企业:
根据《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川藏)接续采购的公告(一)》(川药招〔2022〕227号)的要求,对各相关企业提交的产品基础信息进行了梳理和汇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符合《关于开展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川藏)接续品种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3〕72号)申报产品资格的相关产品。
二、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4日—4月18日
三、质疑方式
各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以本次公示的信息为基础,对相关信息提出异议,并将证明材料(盖企业鲜章)提交至窗口。公示期截止后,将不再受理异议。
四、工作要求
(一)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产品基础信息公示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确认产品基础信息。相关企业必须真实、准确反馈产品基础信息,若存在信息瞒报、谎报、漏报、错报等行为,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纳入企业信用评价记录。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151912、028-86917838
质疑资料递交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附件:产品基础信息
2023年4月14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青海公示部分带量采购非中选药品和国谈药品仿制药申报信息(2023-04-17)
- 曲靖市联盟昭通市、楚雄州第二批 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公告(四)(2023-04-17)
- 山西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2023-04-17)
- 陕西确认省际联盟省(区、兵团)心脏起搏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2023-04-17)
- 贵州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工作(2023-04-14)
- 贵州执行十六省药品联盟带量采购和头孢拉定补充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2023-04-14)
- 云南做好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2023-04-14)
- 江苏公布参与药品带量采购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信息(2023-04-13)
- 青海新冠试剂耗材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及相关配送企业申报信息(2023-04-13)
- 安徽开展未挂网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申报维护工作(2023-04-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