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公布部分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企业申报信息及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
近日,青海省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发布通知,依据青海省医保局多项耗材挂网、集采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在完成企业产品申报信息公示后,正式公布申报结果,并组织企业开展配送关系确立工作。本次涉及医用耗材、外周血管介入导引通路等多类产品挂网落地。
配送企业委托规则
生产企业既可以自行直接配送挂网产品,也可按单品分别委托2‑3 家具备青海省医用耗材配送资质的经营企业承担配送业务,配送范围须覆盖全省。企业遴选配送商时,应当充分评估配送能力,优先选择配送业绩突出、医疗机构认可度高、配送覆盖范围广的配送企业。
配送关系管理要求
配送关系由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协商一致后,在青海省医保服务平台线上完成确认。配送关系一经确认,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确有必要调整的,由生产企业在平台发起变更操作。
办理时限与系统入口
附件:1.医用耗材产品申报信息一览表(第五十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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