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浙江省在线交易医用耗材产品配送关系管理方式
8 月 12 日,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发布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全省医用耗材配送管理与业务办理流程,保障医疗机构临床耗材稳定供应,对省内在线交易医用耗材产品配送关系管理方式作出调整,相关系统功能将于 2026 年 8 月 13 日正式启用。
配送关系管理新规则
针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要求配送关系必须覆盖中选企业全部协议医疗机构,保障耗材供应无盲区。
配送企业报名办理
拟新开展线上医用耗材配送业务的企业,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完成账号注册、角色认证,在系统完善并提交企业基础信息。企业每月提交的报名信息,将于次月对外公布。
已在省内平台开展耗材配送业务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系统具体操作要求
1. 配送关系变更:由生产(代理)企业在系统发起新增、删除等变更申请,配送企业需在 14 个自然日内完成确认;企业确认同意后关系生效,拒绝或超期未处理将自动退回申请,详细操作流程参照附件操作手册。
2. 产品目录配送关系设置:配送关系建立完成后,生产(代理)企业按照二级产品目录勾选对应产品分配给配送企业,操作不受时间限制,医疗机构仅可选择已完成目录绑定的配送企业开展采购。
3. 单产品配送关系取消:生产(代理)企业、配送企业双方均可发起单个产品的配送关系取消申请,经另一方确认后,对应产品配送关系解除。
其他重要说明
全省权限与各地市权限相互独立,互不干扰。
系统配套《配送关系调整操作手册》可查阅附件。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12393‑3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 140 号省行政中心三号院 16 号楼 1 楼
发布单位: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6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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