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公示相关药品配送企业名单的通知
根据我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相关药品配送企业及配送区域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至8月26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纳入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参与在线交易药品配送工作。
联系方式:0571-12393;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16号楼1楼(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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