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开展省级储备药品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企业:
一、产品列入《江苏省短缺药品拟储备清单(2025年版)》(详见附件)的企业,于5月28日前通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平台用户登录-省招采子系统-药品招采管理-省级储备药品(2025))完成相关资质材料的提交。
二、无新平台账号的企业,请按省平台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说明及时完成新平台账号注册认证。
三、谈判时间另行通知。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5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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