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做好集采、接续中选药品落地执行的通知
各市医保局,有关医疗机构,各有关药品生产、配送企业:
河北牵头京津冀赣集中带量采购化学药品(文件编号HBYPJC-2024-02、HBYPJC-2024-03)中选结果已公布,定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执行。为满足企业尽早供应、医疗机构尽早采购同质量层次价格更低中选药品的意愿,如企业可以保障供应的可在我省招采子系统(药品挂网管理-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申(投)诉分类选择--其他,申(投)诉事项选择--集采药品尽早挂网并保证供应申请)提出提前供应申请,并保证供应;医疗机构可以按中选价格采购使用,企业与医疗机构可以选择配送企业配送,2025年2月15日起正式签订三方协议,在协议签订前的使用量与协议签订后的使用量合并计算。
河北省国家、联盟(省)集采到期接续药品,公布中选结果后参照以上政策执行。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1月21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变更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采购(安徽)部分中选药品信息(2025-01-08)
-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上海地区配送企业公示(2025-01-07)
- 贵州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2025-01-02)
- 上海开展非主供或备供本市的第一至九批国家组织集采中选药品价格主动规范的工作提示(2024-12-26)
- 确保全国患者在明年4月用上中选药品 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开标(2024-12-16)
- 上海关于全国中成药联盟集采(ZCYLM-2023-1)中选药品续签的通知(2024-12-06)
- 上海关于部分集采中选药品续签的通知(2024-12-03)
- 山东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联盟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增加包装(2024-11-26)
- 上海市中成药带量采购增补中选药品的通知(2024年第一批)(2024-11-21)
- 关于上海市中成药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续签的通知(202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