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非主供或备供本市的第一至九批国家组织集采中选药品价格主动规范的工作提示
各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通报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监测结果促进区域间价格公平均衡的函》(医保办函〔2024〕)74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工作,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非主供或备供本市的第一至九批国家组织集采中选药品挂网价格应不高于集采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本市已接续执行的药品参照本市接续中选价)。
二、生产企业可于2024年12月25日-12月30日16:00时前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药品集采-企业主动规范集采范围内药品价格”模块主动调整价格。逾期未确认或放弃调整的则按要求开展价格风险警示,必要时采取信用评级等措施。
附件:涉及药品信息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4年12月25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确保全国患者在明年4月用上中选药品 第十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开标(2024-12-16)
- 上海关于全国中成药联盟集采(ZCYLM-2023-1)中选药品续签的通知(2024-12-06)
- 上海关于部分集采中选药品续签的通知(2024-12-03)
- 山东中药配方颗粒采购联盟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增加包装(2024-11-26)
- 上海市中成药带量采购增补中选药品的通知(2024年第一批)(2024-11-21)
- 关于上海市中成药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续签的通知(2024-11-20)
- 开展甘肃省第一批药品集中带量联动中选药品价格联动工作(2024-11-14)
- 上海市中成药带量采购增补中选药品公示(2024年第一批)(2024-11-08)
- 天津关于公示国家集采非中选药品价格的通知(2024-10-21)
- 调整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采购结果安徽中选药品信息(2024-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