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公布部分集采通用名药品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将部分集采同通用名药品竞价挂网申投诉处理结果进行公布。
企业在外省出现挂网价低于我省挂网价的,应于30日内提出价格调整申请,否则从查实之日起暂停一年挂网资格。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电话:0311-66906539
附件:1.申投诉后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公布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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