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六批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做好我省集采药品查漏补缺工作,我局拟开展甘肃省第六批药品集采工作(带量联动专项)。本次拟集采药品遴选的基本原则是其他省份已集采且过评企业数4家及以下的中成药和化学药品种(按大类剂型合并,不区分酸根碱基)。为确保本批集采药品目录完整准确,我们初筛形成了拟集采药品目录(见附件),请各企业对拟集采药品目录内不符合遴选基本原则的品种反馈我们,经核对并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调出。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其他省份未集采品种,应至少有一家该品种生产企业反馈。
二、对过评企业数超过4家的品种,应至少有一家该品种生产企业反馈,反馈说明需附相关佐证资料。
三、反馈企业应如实准确提供相关信息,对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查实后将按照扰乱集中采购秩序的失信行为予以惩戒。
四、反馈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gansushuju@163.com,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
联系人:马世全 0931-8127135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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