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公示原研药、参比制剂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现将符合挂网条件的原研药、参比制剂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进入“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原研(参比制剂)药品挂网-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提交申(投)诉材料。
公示时间:2024年8月5日-7日。
企业被投诉资质或价格有问题的,经核实后,将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电话:0311-66906539
附件:符合挂网条件药品公示表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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