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药品信息申报工作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以下简称胰岛素专项接续集采)工作,根据相关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省平台现开展胰岛素专项接续集采中选药品信息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范围
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结果表》(附件1)和《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中选品种供应清单》(附件2)中的相关药品。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8日。
三、申报方式
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新招采子系统(以下简称子系统)进行中选药品信息申报工作,具体产品新增维护操作指引详见附件3。子系统“药品产品列表”中已有数据的产品企业无需新增,其中未生效的产品请企业按要求进行维护提交送审并留意产品审核状态。
四、其他事项
(一)请企业认真查看和核对系统中已生效药品的注册批件(包括再注册批件、补充生产批件等)、说明书等文件,如有过期或更新的请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以免影响后续交易资格。
(二)为保障我省医疗机构中选品种用药供应,请各有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备货工作,确保我省胰岛素专项接续集采工作顺利推进。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29195621,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3.新招采子系统产品新增维护等操作指引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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