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拟取消部分药品和医用耗材产品挂网资格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3〕148号)《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药品挂网动态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114号)《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动态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115号)等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开展了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价格比对工作。本次比对工作以2024年4月8日陕西平台药品挂网数据,4月11日医用耗材挂网数据为基准,药品经与全国其他各省级平台价格比对,医用耗材经与江苏、山东、安徽三省平台比对,发现部分产品存在未按要求联动外省最低挂网价的情况,现拟取消挂网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产品的挂网申请。相关信息已发送至省平台“未联动全国最低价挂网产品管理”模块,请相关企业登陆“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或耗材交易结算-挂网目录管理-未联动全国最低价挂网产品管理”模块进行查看。
公示期:即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公示期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申诉材料需严格按照附件要求提供,若无有效证明材料视为无效申诉。
申诉受理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12、13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311(药品周一、周三下午14:00-17:00;医用耗材周二、周四下午14:00-17:00)
附件1.药品价格专项治理申诉函
附件2.医用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申诉函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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