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关于拟取消部分药品挂网资格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3〕148号)《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挂网动态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医保函〔2022〕114号)等文件要求,我中心近期组织开展了全国省级平台药品挂网价格的比对工作,经与河北、四川、福建三省平台进行价格比对,现拟对未按要求联动外省最低挂网价的产品(详见附件),取消挂网资格,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产品的挂网申请。
公示期: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2日,公示期接受企业现场实名书面申诉,逾期不再受理,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申诉受理地址: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一楼受理大厅12、13号窗口
联系电话:029-88661311(周一、周三下午14:00-17:00)
附件1:拟取消挂网资格产品公示表
附件2:申诉受理模板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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