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
各相关机构:
根据吉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吉药采办发〔2021〕4号)和《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JLYPCG-2023-3)等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将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予以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执行目录
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执行目录(详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
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中标结果于2024年2月9日执行。
三、相关要求
(一)为保障药品的及时供应,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密切配合,尽快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药品的议价谈判,确定合理的采购价格。
(二)各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国家和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或同质量层次中价格较低的药品。
(三)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医疗机构采购价格较高的药品实施重点监测并定期通报。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后,为卫健、医保、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提供药品价格监督管理依据。
(四)在执行周期内如挂网药品有全国其他省级中标(挂网)价格低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挂网价格的,相关企业应主动申请价格联动。
(五)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药品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采购执行周期内,如出现药品缺货、断货、供应不及时、不执行网上采购政策、配送订单与实际配送药品不符、配送价格与实际发票价格不符、不执行“两票制”规定等情况,中心将根据国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将其纳入失信名单。如发现药品网上采购中违规违法行为将报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处理。
四、其他事宜
为简化企业办事流程,请相关企业电话咨询,目前不接待现场递交资料和咨询。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2月7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开展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议价产品正式谈判工作(2024-02-05)
- 上海第九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本市未中选药品自愿降价的工作提示(2024-02-05)
- 山东公示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残缺规格供应企业遴选结果(2024-02-05)
- 参加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限价和议价产品(2024-02-04)
- 开展全国药品集中采购上海地区中选及备供供应药品挂网工作的补充通知(2024-02-04)
-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部分药品信息变更(2024-02-02)
- 青海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相关药品挂网工作(2024-02-01)
- 2023年吉林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报价结果(2024-02-01)
- 2024年度吉林省一月份药品集中采购日常信息更新和企业联动全国省级最低价(2024-02-01)
- 开展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河南省中选品种残缺规格主供企业确认工作(2024-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