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北牵头京津冀化学药品、生物制剂集中带量采购同通用名药品
各相关企业:
现将部分符合挂网条件的药品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及受理企业申(投)诉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3日。受理申(投)诉期间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申(投)诉。
二、拟挂网公示
(一)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拟挂网药品挂网价提出申(投)诉的,有关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做出说明。
(二)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药品挂网管理-申投诉管理-2023年河北省集中带量采购同通用名”网上申(投)诉。通过“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新增申投诉事项选择“2023年河北集采同通用名-第一轮”服务事项提交申(投)诉材料。反馈问题描述需准确详细,相关证明材料须真实可靠、清晰可辨。
(三)企业被举报资质造假或虚报价格,经核实后,取消该药品挂网资格。
(四)公示无异议的药品,公示价格作为该药品在我省药采平台的挂网最高限价。
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采购开展最终报价及谈判(2023-12-28)
- 河北关于公布本组最低价生物制剂的通知(2023-12-27)
- 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采购开展首次报价(2023-12-19)
- 河北关于公示独家、本组最低价生物制剂通知(2023-12-19)
- 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采“2022医疗机构交易覆盖率”(2023-12-14)
- 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采系统申报信息(2023-12-12)
- 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采系统申报相关事项(2023-11-30)
- 开展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采系统申报(2023-11-24)
- 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采购文件(2023-11-24)
- 河北公布新增独家、本组最低价生物制剂(2023-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