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采购开展首次报价
相关企业:
依据《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中采购文件(AHYD-2023-1)》要求,现就开展集采首次报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递交报价材料时间和地点: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11:30-13:30AM,蜀山区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2会议室。
二、报价地点和方式:蜀山区祁门路1779号安徽国贸大厦602会议室,报价采用网络直播方式进行,现场不设置申报企业观看席位,申报企业可以通过申报材料递交当日工作组发放的网址、用户名及密码登录观看。
三、报价企业:《安徽省2023年度部分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剂集采系统申报合格信息汇总表(公布版)》内企业及产品资质信息均合格、公布的企业方可参与报价。
四、报价资料: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五、报价要求:
(一)申报药品有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价的,“首次报价”不高于(≤)本企业同品规药品全国最低省级(含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价。
(二)无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价、2022年在我省有采购记录的申报药品,“首次报价”不高于(≤)2022年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本药品采购的有效最低价及全国省级最低有效挂网价。
(三)无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备选价、2022年在我省无采购记录的申报药品,“首次报价”不高于(≤)2022年省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同组同品规药品采购的有效最低价及该药品的全国省级最低有效挂网价。
具体限价信息请登录“药品集中招标系统”-“省药品集采管理”-“省药品集采首轮报价限价查询”栏目内查询。
六、提醒事项:
(一)同品种同竞价组的,申报企业仅需申报最小规格的最小制剂单位申报价。
(二)生物制品预充式包装以非预充式包装报价、后期差比。
(三)“同品规B组报价须低于A组报价”,在本次集采的两轮报价均严格执行、实行淘汰制,不接受调平。
七、未尽事宜以集采文件及补充条款公告为依据。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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