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变更药品部分在线交易产品投标企业(代理商)信息
根据企业递交的代理商代理协议、药品补充批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经核验,拟变更部分在线交易产品的投标企业(代理商)(具体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将予以变更。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浙江关于下调部分在线交易药品联动(采购)价格的通知(2023-12-18)
- 浙江调整软组织超声手术系统附件等医用耗材在线交易产品价格(2023-12-15)
- 浙江关于暂停部分医用耗材产品在线交易的通知(2023-12-14)
- 浙江关于暂停部分医用耗材产品在线交易的公示(2023-12-07)
- 浙江关于暂停部分医用耗材产品在线交易的通知(2023-12-07)
- 浙江调整一次性无菌留置引流导管等医用耗材在线交易产品价格(2023-11-30)
- 开展2023年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在线交易产品价格联动工作(2023-11-30)
- 浙江开展在线交易药品联动价格填报和价格联动工作(2023-11-30)
- 浙江关于下调部分在线交易药品联动(采购)价格的通知(2023-11-30)
- 浙江变更药品部分在线交易产品投标企业(代理商)信息(2023-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