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23年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在线交易产品价格联动工作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供应)企业:
根据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关精神,按照统一部署,现组织开展2023年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在线交易产品价格联动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价格联动产品范围
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在线产品,包括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电生理类、镇痛泵类、高分子材料类、骨科类、普外科类、非血管介入类 (内窥镜耗材)、神经外科类、血液净化及体外循环类、眼科类、心胸外科类、麻醉类、新冠检测相关试剂15类耗材(不包含带量采购品种)。
二、联动价格范围
联动价格范围包括浙江省采购价格(包括浙江省挂网价格、医疗机构采购票面价格)、其他以省为单位(含联盟)开展的集中采购(不含集中带量采购)中标价(挂网价),含已产生中标结果待执行产品。上述价格采集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29日。
三、填报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填报时间
2023年11月30日至12月9日(系统开放时间:11月30日9:00至12月9日16:00)。
(二)填报要求
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27位)为单位分别填报产品的联动价格,填报的联动价格须是价格联动范围内的最低值。
(三)填报方式
各相关生产(供应)企业中已设置相应权限的经办人账号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分别填报产品的联动价格和价格来源省份并提交。在填报截止时间前,企业可以撤回修改并重新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将默认以浙江省在线交易价格为联动价格。
涉及的生产(供应)企业名单见附件1,操作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医用耗材联动价格填报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一)生产(供应)企业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产品联动价格的填报工作。
(二)一个国家医保医用耗材编码(27位)为一个产品。
(三)生产(供应)企业应严格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如实填报价格信息。若发现产品提供信息不实或应提供但未提供信息的,查实后,原则上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一家企业同一类别若存在2个及以下产品不实填报联动价格的,相应产品将在应联动价格的基础上降价5%作为浙江省新的集中采购在线交易价格。
2.一家企业同一类别若存在3到5个(含)产品不实填报联动价格的,相应产品将在应联动价格的基础上降价10%作为浙江省新的集中采购在线交易价格,情节严重的将暂停相应产品在线交易。
3.一家企业同一类别若存在6个及以上产品不实填报联动价格的,将暂停该企业这一类别全部产品在线交易。
(四)其他省份以带量采购形式产生的价格,不在本次价格联动工作范围内。
(五)若生产(供应)企业对本企业或其他企业产品联动价格信息有异议的,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通过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网上材料申报”模块在线递交或由企业被授权人本人现场递交相关书面申诉材料和证明资料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我中心将按照《浙江省价格联动申诉梳理规则》(附件2)进行梳理。
(六)生产(供应)企业请妥善保管本企业的经办人账号,若因账号丢失等原因造成价格填报错误的,责任由企业自负。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0571-86401857
技术咨询:0571-86401953
联系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三楼受理大厅(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裙楼西侧)
附件:1.涉及的生产(供应)企业名单.pdf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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