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公布2023年第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结果等事宜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动药品新增挂网申报工作的通知》,现将2023年第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结果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第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结果
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2日,2023年第五批药品新增阳光挂网形式复核结果公示后,公示期内不涉及结果、价格申诉的药品共96个,按程序已完成药品新增阳光挂网规定流程,现予以公布(附件1)。
自2023年12月15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均可通过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采购新增阳光挂网药品,严禁网下采购;新增至集采目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建立覆盖全省的配送关系,无药品医保编码的企业自行登录平台进行对码维护,否则将无法交易。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阳光采购目录实际成交价由交易双方按照不高于挂网价自行议定。
二、申诉质疑处理结果再公示
2023年第五批新增阳光挂网公示期内共有12个药品涉及申诉,现将申诉处理结果进行再公示,其中符合新增阳光挂网条件的药品7个,不符合新增阳光挂网条件的药品5个,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9日。
公示期接受申诉质疑,企业登录甘肃省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在“药品新增挂网申报”菜单下“申诉质疑”模块按系统提示提交申诉或质疑,不接受纸质或电子邮件申诉质疑,未按要求提交的的不予受理,造成企业损失的自行承担后果。
经申诉质疑符合阳光挂网条件的7个药品,经再公示无异议的,自2023年12月20日起供全省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不再另行通知。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业务咨询电话:0931-2909385、2909265、2909266。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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