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23年第二批药品信息变更、价格调整及平台目录调整相关事宜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开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第二批信息变更、价格调整及平台目录调整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药品价格调整及信息变更
根据企业申请,现对价格调整的31个药品(附件1)和信息变更的44个药品(附件2)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2月27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执行日期导入平台供全省医疗机构使用,不再另行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暂不变更。信息变更和调整价格自2023年2月28日执行,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对于企业主动降低价格销售的,医疗机构可按承诺价采购,不得高于承诺价采购销售(可等于承诺价)。
二、部分药品平台目录调整
按照我省动态调整相关规则,现对近期企业申报拟调整平台目录的6个药品(附件3)予以公布,公示期为2023年2月23日至2月27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照执行日期进行平台目录调整,不再另行通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核实异议成立的,暂不调整。药品平台目录调整自2023年2月28日执行,具体结果通过平台查看,不再另行发布通知。
三、申诉与质疑
公示期内接受申诉质疑,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申诉质疑材料扫描成 1 个PDF文档发送至gansuypxxbg@163.com,所有申诉和质疑均应上传真实充分的佐证材料,否则其申请无法予以支持。
四、联系方式
(一)工作时间
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节假日休息。
(二)联系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2909268。
监督电话:0931-8127135(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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