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检验科试剂(三次)谈判公告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检验科试剂采购项目(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分 2025-01-372(三次)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检验科试剂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671072
最高限价(元):167107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检验科试剂采购项目(三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671072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检验科一批检验试剂(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 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1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 ,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 进行咨询。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 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 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 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
地 址:阿克苏市虹桥路10号
联系方式:157099755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泽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幸福南路6号锦程·玫瑰园小区1号商铺401室
联系方式:15886806770,153099706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凤娇,董继亮
电 话:15886806770,15309970604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额敏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试剂及耗材招标公告(2025-11-18)
- 绥江县中医医院检验科试剂耗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2025-02-27)
- 上海市普陀区利群医院采购检验科试剂分类项目招标公告(2025-01-13)
- 龙陵县人民医院检验科试剂及耗材集中配送招标公告(2024-09-03)
- 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检验科试剂及非集采医用耗材(2)招标公告(2024-08-13)
- 新疆医科大学第五附属医院检验科试剂竞争性磋商(2024-07-10)
- 山西大同大学附属医院检验科试剂及非集采医用耗材(二)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2024-05-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