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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消化内镜系统及治疗镜等设备招标公告

www.ChinaMedevice.cn  2025-07-25  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号:放大 正常
  保山市人民医院消化内镜系统及治疗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21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5-G1-00789-BSJD-0013
 
  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消化内镜系统及治疗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302
 
  最高限价(万元):302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包含各类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本次采购包含各类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和配套辅助产品材料的采购、运输配送、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技术培训指导及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
 
  (1)保山市人民医院消化内镜系统及治疗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1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保山市人民医院消化内镜系统及治疗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2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2】 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及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产品注册证及附件;注:本项目的投标人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7-25 06:00至2025-08-01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
 
  方式:投标人请于本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凭单位数字证书(CA)确认参与本项目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有)。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招标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2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44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保山市人民医院消化内镜系统及治疗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1标段):
 
  保证金金额:2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53050172864200000168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8-21 09:00
 
  (2)保山市人民医院消化内镜系统及治疗镜等设备一批采购项目(2标段):
 
  保证金金额:5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53050172864200000168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8-21 09:00
 
  其他:1.投标保证金1.1投标保证金金额:1标段人民币20000.00元;
 
  2标段人民币5000.00元。
 
  1.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
 
  1.3提交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逾期提交的保证金无效,以转账(网银或电汇)到帐时间或银行保函生效时间或电子保函(保单)生效时间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经采购人确认并生效时间为准。
 
  1.4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开户名称:保山加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保山新村支行账 号:53050172864200000168备注:(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875-220323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并注明标段名称。
 
  1.5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其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也可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金融服务”的模块进行操作。
 
  2.委托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委托代理服务费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36条“委托代理服务费”。
 
  3.其他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4.公告发布媒介4.1本公告将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4.2投标人在参加投标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上发布。4.3采购意向公开情况: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分别于2025年03月03日、2025年05月27日、2025年06月10日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意向公开信息网址。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在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三者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6.监督电话:保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875-221604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875-21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加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44号
 
  联系方式:0875-220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先生
 
  电 话:0875-220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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