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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调整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

www.ChinaMedevice.cn  2025-05-13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字号:放大 正常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公布本市医疗机构<可另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19〕84号)的要求,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展了动态调整《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集体审议。现对拟调整情况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5月12日—5月18日)。
 
  相关医疗机构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传真至:68706150。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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