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产品动态调整结果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各省级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甘肃省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公布甘肃省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动态调整结果的通知》要求,现执行动态调整结果供全省公立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时间
2026年5月18日起,执行最新医用耗材挂网产品动态调整结果。
二、工作要求
(一)对于挂网价格或挂网状态调整的产品,需重新添加院内目录,重新议价采购。挂网价格是医疗机构议价高线,医疗机构采购议价时不得超过该产品挂网价。
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无需议价,直接建立订单。中选价格不纳入三色九段线。
阳光挂网产品(除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议价时不得高于挂网价(含非中选价格联动)。
(二)备货采购和补单采购产品需先议价,再建立订单,采购产品配送后,采购价格纳入三色九段线管理。
历史补单采购可直接建立订单,采购价格不纳入三色九段线管理。此模块仅适用于产品挂网价格下调、补单采购价格高于现行挂网价格,以及配送企业注销、配送协议解除等情形。
(三)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网采要求,及时在招采子系统进行补单。订单补录须在产品使用后2周内完成,历史采购产品补单时间不得超过产品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四)各挂网企业应确保满足采购需求,进行应急储备、库存、产能报告。对不能保障质量和供应等行为,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使用安全。对于不响应采购需求、供货规格不全等失信行为,将按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相关要求,对相关生产、配送企业进行失信行为处置。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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