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疗器械网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医药招标

上海关于取消部分中药配方颗粒医保编码的公示

www.ChinaMedevice.cn  2026-01-06  上海市阳光医药采购网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局价采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招采平台数据质量核查的函》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本市招采平台医药数据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经对本市有效中药配方颗粒编码与国家医保分类代码数据进行匹配后,拟取消117条已经在国家编码数据库失效的中药配方颗粒编码(详见附件)。现将相关信息公示2个月,公示期间结束后,将对上述无异议产品编码做医药机构失效处理。
 
  如对产品拟处理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投诉和有效的证明材料递交至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1月6日-2026年3月5日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局门路622号1楼服务科
 
  联系电话:021-31773244、021-31773255、021-31773266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6年1月5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