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示药品企业信息及挂网药品信息变更
各医疗机构,各药品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川药招〔2021〕65号)和《关于做好近期药械产品分类采购申报相关工作的补充通知》(川药招〔2021〕112号)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主动申请原则,现将相关变更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须由有利益关系的潜在供应商实名提出,按质疑函件规范模板线上提交(模板见系统内质疑投诉模块)。不满足质疑函件规范形式要件、证明材料无相关佐证资料等情况不予受理。线上质疑相关操作程序详见系统内帮助文档。
联系电话:028-86917838 028-85151912
附件:1.国家医保编码信息变更列表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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