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IVDLM—2024—01)》要求和省医疗保障局的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肿瘤标志物十六项检测试剂和甲状腺功能九项检测试剂)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单位
已成功报送采购需求数据的医疗机构。
二、填报方式及时间
本次协议量确定工作通过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信息系统 开展,选择 “联盟集采项目拆量”--“拆量管理(医院)”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见系统内的操作手册。
各市医疗保障局和医疗机构使用原安徽省医疗保障局体外诊断试剂省际联盟带量采购信息系统报量账号进行操作,如忘记密码,请向各市医疗保障局申请重置。
三、分量规则
(一)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量(即填报量)的90%(若为小数,向上取整)作为意向采购量。
(二)医疗机构报送需求的产品若是中选产品,对应意向采购量全部为协议采购量。
(三)医疗机构报送需求的产品若未在中选范围,对应的意向采购量作为该组待分配量,A组和B组的待分配量不互通,待分配量由该医疗机构优先选择拟中选排名最高的企业产品,若医疗机构申报的所有意向采购量企业全部未中选,由医疗机构在中选企业中自行选择。
(四)按“拟中选规则二”增补的中选企业,不参与待分配量的分配。
(五)甲状腺功能检测九项的C组未中选产品不分量。
四、填报时间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5年11月11日—11月17日下午17时。
市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5年11月11日—11月17日下午17时
五、工作要求
各市医疗保障局要督促辖区内已报量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集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完成协议采购量确定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合理、准确。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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