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河北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5〕22号)要求,进一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强化制度运行管理等工作,河北省医疗保障局会同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冀医保发〔2025〕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2025年在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方面有哪些具体要求?
为切实增强群众参保获得感,《通知》明确要求增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提升大病保险保障效能、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一是继续巩固住院待遇水平,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全面落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二是优化大病保险筹资结构,明确要科学设置大病保险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报销比例等待遇标准。三是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四是规范医疗救助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工作,确保两类人员参保率不低于99%。五是积极引导支持商业健康保险、慈善等多种保障形式发展。《通知》特别强调要协同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引导群众基层就医,推进“大病重病在本省解决,一般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
二、2025年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如何安排?
为积极适应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医疗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的形势,巩固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通知》明确2025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较上年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通知》还明确了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配套比例,并强调各级财政补助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得挤占、挪用;同时提出鼓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对农民参保缴费给予资助和有条件的统筹区积极探索“零存整缴”“慈善捐缴”等缴费方式。
三、如何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水平?
《通知》明确优化办理流程,提高参保登记和缴费的便捷性、集成化;持续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增强医保对医药服务领域的激励和约束作用;《通知》还特别要求加强基金收支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基金支出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分析,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共济给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家属使用吗?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到近亲属。其中,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通知》要求,全面落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以及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
五、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缴费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间结束?
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于2025年10月20日开始,最晚要在2026年2月底前完成2026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集中征缴期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缴费的,自2026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2月底缴费的,自缴费到账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2025年没有缴费参保的和2026年3月1日起缴费的,自规定的待遇等待期结束后享受医保待遇。
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基金管理、做好政策解读,不断增强群众参保缴费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医疗保障权益。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严查欺诈骗保!国家医保局开展“百日行动”(2025-10-11)
- 关于发布上海市医保总额预算单列药品编码信息的公告(2025-10-10)
- 国家医保局开展真实世界医保综合价值评价试点研究(2025-10-09)
- 国家医保目录抗癌药品已超230种(2025-10-09)
- 2025年9月份第2批次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2025-09-28)
- 国家医保局:已印发33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2025-09-28)
- 严查严打欺诈骗保 国家医保局启动医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2025-09-26)
- 我国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