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调整药品申报挂网途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规则(试行)》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61号)要求,为做好新老政策过渡期的药品挂网申报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在我省申报挂网的药品,需根据《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4〕408号)要求,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网上服务大厅,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药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报各省挂网和价格等信息,选择“河南”申报挂网后,保存提交。符合绿色通道申报要求的药品暂按原途径申报。
三.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原申报挂网模块提交功能即日起关闭,保留查询功能。2025年9月已申报挂网的产品按照原政策办理。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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