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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体外冲击波治疗仪等设备招标公告

www.ChinaMedevice.cn  2025-09-28  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号:放大 正常
  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体外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LF0125GZ06ZC60
 
  项目名称: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体外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81,2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体外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81,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光子治疗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
-
  1-2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射频控温热凝器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62,500.00
-
  1-3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体外冲击波治疗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84,000.00
-
  1-4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微波治疗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79,900.00
-
  1-5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背式震动排痰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2,000.00
-
  1-6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充气升温装置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0,000.00
-
  1-7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低频体外膈肌起搏器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32,400.00
-
  1-8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高频电灼治疗仪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4,400.00
-
  1-9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空气波压力治疗仪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96,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具体格式可参照《第二章 采购需求》附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体外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包组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提供的格式为准)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采购体外冲击波治疗仪等医疗设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同时对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公司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6日 至 2025年10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 。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 ,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当天,供应商需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及投标文件解密。
 
  5.供应商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7.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35号
 
  联系方式:020-81346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联系方式:020-87651688-1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20-87651688-171
 
  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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