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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高频电刀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及采购需求量填 报工作

www.ChinaMedevice.cn  2025-08-18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高频电刀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湖南)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安排,现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含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下同)开展高频电刀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及采购需求量填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填报主体
 
  四川省有使用高频电刀类(含中性电极)医用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按定点协议要求参加,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品种范围
 
  (一)高频电刀类医用耗材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高频电刀类医用耗材,指利用高频电流流经人体产生的热效应实现切割、凝血的有源手术器械。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包括但不限于前7位为C140601、C140602、C010608的产品,其中不包括等离子刀、电磁刀、血管直径≤7mm的高频切割闭合刀头、氩气刀、射频消融电极、手术机器人配套产品等。
 
  (二)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
 
  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指为高频电流的单极应用提供一个低电流密度的电气返回通道,以防止在患者组织中产生过高温升或非预期灼伤等效应的医用耗材。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包括但不限于前7位为C140701、C140704的产品。
 
  三、填报内容
 
  (一)高频电刀类医用耗材填报内容
 
  1.历史采购数据。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高频电刀类医用耗材的实际采购数量、实际采购单价等相关数据。
 
  2.采购需求量数据。各医疗机构参考本单位历史采购情况,结合临床实际,填报下一年度高频电刀类医用耗材的采购需求量。采购需求总量(不区分厂家、型号)原则上应不少于该医疗机构上报历史采购总量(不区分厂家、型号)的80%,如无法满足,需在《历史采购数据和采购需求量汇总表》中说明具体原因。
 
  (二)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填报内容
 
  1.历史采购数据。各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的实际采购数量、实际采购单价等相关历史采购数据。
 
  2.采购需求量数据。各医疗机构基于本单位下一年度单极高频电刀采购需求总量,结合临床实际,填报下一年度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的采购需求量,不设置比例要求。
 
  (三)填报说明
 
  1.填报产品精确至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如同一个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对应的产品存在不同采购单价,填写最低价。
 
  2.如医疗机构无法确定拟报量产品的27位国家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可将需求量填报至同厂家、临床用途相同的高频电刀、中性电极产品。
 
  3.各医疗机构完成相关数据填报后,需打印《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汇总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在系统中上传扫描电子版文件。
 
  四、填报流程
 
  (一)账号生成与发放
 
  本次集中带量采购数据填报等工作依托“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开展(以下简称“湖南招采管理系统”)。各市州医保部门和辖区内医疗机构请妥善保管修改后的密码。如需新增医疗机构账号由市(州)医疗保障局汇总后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二)医疗机构填报路径
 
  医疗机构登录湖南招采管理系统“耗材交易结算-量价管理-带量采购-产品报量(联盟省份)”模块,对本单位高频电刀类(含中性电极)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采购需求量数据进行填报。本次填报工作的具体内容、填报要求、登录网址以及系统操作方法,请参照操作手册。
 
  (三)医保部门审核路径
 
  医疗机构填报完成后,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登录湖南招采管理系统“耗材招标管理-执行中项目-申报管理-带量采购-报量管理-管理端报量统计(联盟省份)”模块,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历史采购数据、采购需求量数据进行审核。
 
  医疗机构填报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26日17时;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审核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28日17时;
 
  五、填报要求
 
  (一)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加强密码和账号管理,杜绝由他人利用医疗机构账号虚报、错报、改报协议采购量等“带量不实”问题。请各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做好填报工作,并做好数据审核工作。
 
  (二)请各相关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负责按要求填报相关采购数据,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要素齐全,并上传经本单位党组织书记和院长双签字确认的《历史采购数据和需求采购数据汇总表》。超过规定填报时间,原则上不接受填报数据改动,如确需改动,须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部门负责同志签字报送市(州)医疗保障局(在蓉省直属医疗机构直接报送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并经市(州)医疗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和驻委(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签字审核后报送省级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联系电话:0731-58565891
 
  四川省联系电话:028-85157579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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