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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关于开展部分药品价格风险治理的通知(2025年第六批)

www.ChinaMedevice.cn  2025-07-25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药品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医药价格风险线索通报(第一批、第六批)》及药品挂网价格治理有关要求,现开展部分药品价格风险治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范围
 
  挂网价格高于100元且日治疗费用是我省同种药品最低日均治疗费用10倍以上的中成药。
 
  挂网价格高于100元且未过评药品价格高于过评药品或高于省内同种药品最低价5倍以上的药品。
 
  调整要求
 
  请相关企业认真开展价格自查,对照我省已挂网同品种药品最小每日费用、省内最低挂网价格,主动规范价格行为,调整至合理价格水平。同通用名其他规格和包装的药品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同步调整。在调整时间结束后仍未调价的企业药品,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药品进行黄、红标价格管理。
 
  1.对挂网价格高于以最低折算日均治疗费用3倍的中成药纳入黄标价格管理,挂网价格高于以最低价折算日均治疗费用5倍的中成药纳入红标价格管理。
 
  2.同通用名不同厂牌间挂网价格保持合理价差。对于我省无过评同通用名药,挂网价格高于同通用名最低挂网价1.8倍的未过评药品纳入黄标价格管理,挂网价格高于3倍的未过评药品纳入红标价格管理。对于我省有过评同通用名药,未过评同通用名药挂网价格原则上不高于过评药品最低挂网价格,高于过评药品最低挂网价格的按黄标管理,高于过评药品最低挂网价格1.8倍(相当于过评药的黄标价)的按红标管理。
 
  调整时间及方式
 
  1.调整时间:即日起至7月27日
 
  2.调整方式:相关企业需在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 ,点击“药品耗材招采子系统登录入口”,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点击药品招标管理模块,进入“产品信息管理”中“挂网产品管理”,点击“降价申请”维护降价信息并提交。
 
  相关说明
 
  风险价格产品表请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在系统中查看。
 
  联系方式
 
  药品保障部:024-23448115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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