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骨科脊柱类等医用耗材中选产品新采购年度协议签订工作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部署,骨科脊柱类等医用耗材中选结果将于2025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采购年度,为做好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一)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第三年度)
(二)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第二年度)
(三)弹簧圈、硬脑膜补片和疝补片(第二年度)
(四)京津冀3+N联盟28种耗材(第二年度)
(五)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第二年度)
(六)浙江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第二年度)
(七)京津冀3+N联盟药物球囊(第三年度)
(八)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第三年度)
(九)京津冀3+N联盟冠状动脉扩张球囊(第三年度)
(十)四川联盟口腔种植体(第三年度)
二、中选结果
“药物球囊带量采购(2024)”“起搏器带量采购(2024)”
“浙江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带量采购(2024)”
“骨科创伤类带量采购(2024)”“京津冀3+N联盟28种耗材带量采购(2024)”“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带量采购(2024)”“弹簧圈(颅内)、硬脑(脊)膜补片、疝补片带量采购(2024)”等项目查看并核对中选产品信息。
医疗机构请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耗材交易结算”,选择具体项目,采购中选产品。
三、配送关系选择及三方协议签订
(一)配送关系选择。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30日,中选企业可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配送关系,每个统筹区原则上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选择的配送企业应确保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三方协议签订。2025年6月25日起,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应当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线上签订三方电子购销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三方协议的签订由医疗机构发起,再按照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的顺序依次使用电子签章完成签订,医疗机构的电子签章以平台确认标识为准。
配送关系选择及三方协议签订的操作手册详见招采子系统“帮助文档”。
四、有关事项
(一)未在招采子系统注册的企业,请按照《关于省集采平台账号申请流程和药价查询途径》 要求,及时注册账号并领取CA,以免影响三方协议签订。
(二)各中选企业应当按时完成配送企业的选择,以免影响后续三方协议签订、采购、交易等工作。
(三)三方协议签订完成后,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的采购配送关系锁定不变,如确需变更,需由中选企业在招采子系统提交三方同意取消协议的说明。
联系电话:0311-66906539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6月19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浙江开展骨科脊柱类等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签工作的通知(2025-05-30)
- 山西做好签订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周期)中选品种购销三方协议(2025-04-16)
- 湖北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三个年度续签工作(2025-02-26)
- 恢复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非中选产品非招标范围部件挂网交易资格的公告(2025-02-12)
- 吉林恢复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非中选产品非招标范围部件挂网交易资格(2025-02-10)
- 上海组织开展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续约(2024-11-08)
- 上海关于近期企业确认的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集采结果信息公示(2023-12-27)
- 上海关于近期企业确认的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集采结果信息公示(2023-08-28)
- 广东开展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系统信息申报工作(2023-08-07)
- 甘肃省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非中选产品阳光挂网及价格联动(2023-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