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落实药物临床试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科学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等级评定和分类监管工作。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规章,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山西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5月13日前,填写《意见反馈表》,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局。
1.邮件发送至:115024872@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山西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2.信函寄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0351-838354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山西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分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联 系 人:宁刚
联系电话:0351-8383542 18634513618
2.《意见反馈表》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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