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部分价格虚高挂网药品处置结果的通知(四)
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4号)要求及国家医保局异常药价处置线索,为规范同品规、不同厂牌药品网采,现就部分价格虚高挂网药品处置结果通知如下:
一、处置范围
依据国家医保局“三同已有问题线索”(75%分数位价数据)、剔除前三批已确认整改价、整改到位的药品,余计827种药品(具体涉及名单详见附表)进行相应处置。
二、处置标准
以同品规药品75%分数位价为参照,对挂网价高于75%分数位价1.8倍(含)至3倍的药品进行黄标价格管理;3倍(含)至5倍行红标价格管理;高于5倍及以上的药品予以禁用。
三、有关要求
(一)后续如相关药品有降价行为、可豁免上述处置标准的,须递交申请要求撤销前期处置。
(二)对处置结果存疑的企业申诉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情况说明、相关药品全国价格体系、价格来源省份官网截图、公告等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上述企业行为纳入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范围。
(四)国家有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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