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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开展挂网产品补充申报信息的通知

www.ChinaMedevice.cn  2025-03-28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相关企业:
 
  为配合做好挂网药品价格一览表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我省平台药品挂网信息,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4号)、《四川省医药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川医保规〔2024〕1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对我省挂网产品申报信息开展补充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要求
 
  (一)带量专区非中选产品无联动参考价或本省最高参考价产品按不高于该药品全国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进行报价。
 
  (二)价格联动专区(含国家谈判、竞价药品)无联动参考价或本省最高参考价产品按照《实施方案》联动参考价规则进行报价。
 
  (三)备案采购专区无全国省级平台挂网价或自报价产品需提供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价(无全国省级集中采购挂网价的填报自报价)。
 
  (四)已取得医保编码但未在平台完成贯标的创新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等,进行医保编码更新。
 
  (五)符合动态管理要求的临床急需的药品和新上市的创新药品,需做好采购类别动态调整。
 
  二、填报方式
 
  申报主体登录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药械采购平台,下同),按操作手册(见附件)进行产品新增报价和信息维护。
 
  三、填报时间
 
  2025年3月27日—2025年4月3日。
 
  四、其他事宜
 
  (一)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未按本通知要求开展产品新增报价或信息维护的,均视为不符合申报要求,同时将按照我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申报主体应按要求和规定时限如实填报资质材料和更新价格信息,如出现瞒报、谎报、重复申报等现象,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及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用评价和考核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业务咨询电话:028-85151912
 
  平台操作咨询电话:028-85155302、028-85155680
 
  附件:1.挂网产品补充报价操作指引
 
  2.采购类别动态调整操作指引
 
  3.国家编码信息变更操作指引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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