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调整部分药品配送企业相关信息的公示
各相关医药企业: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递交相关书面材料至省药械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571-12393-3;联系地址:省行政中心三号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140号)16号楼1楼。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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