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疗器械网首页 > 医疗器械资讯 > 医药招标

安徽关于全面规范申报挂网药品省级限价的通知

www.ChinaMedevice.cn  2025-03-04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相关医药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4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30号)要求,为规范药品网采行为、理顺平台药价体系,现就全面规范申报挂网药品省级限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目前在我省挂网的所有药品。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请相关企业于2025年3月3日至10日在药品集中招标系统“日常申报—其他事项申请—自主降价”全面更新、申报相关药品的省级挂网价、上传相关证明。
 
  三、申报内容
 
  结合本次挂网价格专项治理工作,请全面检查、核验本企业申报挂网药品的以下方面价格偏差、及时规范更新申报药价,包括不局限于:
 
  (一)我省挂网价高于全国最低挂网价的;
 
  (二)相同品种、剂型存在规格、包装价格倒挂的;
 
  (三)仿制药挂网价高于参比制剂价格的;
 
  (四)未过评品挂网价高于过评品的;
 
  (五)相同品种、给药途径、小众剂型但效价值畸高的。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信息提交、审核通过后,自动纳入“公示管理—其他事项申请公示”模块公示,公示三天,公示期内无申投诉自动更新挂网价格。
 
  (二)公示期间可直接进入药品招标系统“日常申报—申投诉管理—企业申投诉—添加申投诉—选择申投诉类别—自主降价申请”顺序进行申投诉(具体参考操作手册)。
 
  (三)申报调整后的价格作为药价治理基础,对于未及时申报价格的产品作为后期我省药价重点治理对象,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企业申报行为纳入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范围。
 
  安徽省医药价格和集中采购中心
 
  2025年3月3日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