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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动态调整产品报名等事项

www.ChinaMedevice.cn  2024-11-15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字号:放大 正常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号)《浙江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产品动态调整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就产品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内属于集中采购范围的医用耗材。包括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电生理类、高分子材料类、骨科类耗材、普外科、非血管介入耗材(内窥镜耗材)、神经外科耗材、血液净化及体外循环耗材、眼科耗材、麻醉科耗材、心胸外科类、新冠试剂和相关耗材等14类,具体目录见附件1。
 
  涉及集中带量采购的产品类别,不属于动态调整范围。
 
  办理时间
 
  企业可随时申请,中心于每个工作日受理核验企业提交的挂网申请,经公示、公布等流程后,纳入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挂网产品公示公布查看路径:耗材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耗材产品管理-耗材产品公示公布。
 
  申请流程
 
  (一)生产(代理企业报名
 
  拟申报产品的生产(代理)企业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填报企业信息进行注册。已获得账号的生产(代理)企业无需再次注册报名。
 
  (二)属于全新二级目录的产品报名
 
  全新二级目录由我省三级医院申请并经专家组论证后确定,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批论证工作,确定设立的全新二级目录直至下一批公布均为“全新二级目录”。本次全新二级目录详见附件2。属于本次申报范围且属于全新二级目录的医用耗材,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同时需上传产品注册证、说明书、图片等材料,以及10个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依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官网公布的中标结果、交易系统截图、中标通知书)。如无法提供10个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依据材料,可由5家我省三级医院网上申报价格谈判结果。
 
  (三)属于无在线交易产品二级目录的产品报名
 
  无在线交易产品二级目录以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数据为准,原则上每年统计一次,确定的无在线交易二级目录直至下一批公布均为“无在线交易产品二级目录”。本次无在线交易产品二级目录详见附件3。属于本次申报范围且属于无在线交易产品二级目录的医用耗材,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同时需上传产品注册证、说明书、图片等材料,以及10个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依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官网公布的中标结果、交易系统截图、中标通知书)。如无法提供10个以省为单位集中采购挂网(中标)依据材料,可由5家本省三级医院网上申报价格谈判结果。
 
  (四)属于价格有明显优势的产品报名
 
  二级目录(区分进口和国产,含组套,下同)加权平均价原则上每年统计一次,本次根据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交易数据计算并公布(详见附件4),二级目录产品最低价原则上每天统计一次,并每天在系统更新和公布二级目录准入价。属于本次申报范围且符合《方案》中价格有明显优势产品定价原则的医用耗材,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同时需上传产品注册证、说明书、图片等材料,以及填写的挂网价应不高于产品提交当天系统公布的二级目录准入价。
 
  二级目录准入价查看路径:“耗材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耗材产品管理”-“价格有明显优势准入价”。
 
  (五)属于更新换代和补齐规格型号的产品报名
 
  更新换代和补齐规格型号的产品需以平台现有交易数据为基础,属于本次申报范围且符合《方案》中更新换代和补齐规格型号要求的医用耗材,通过系统网上申报,同时需上传产品注册证、说明书、图片等材料。更新换代产品上线交易14天后原产品暂停交易。
 
  属于更新换代和补齐规格型号的产品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上线交易,有异议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产品退出
 
  对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供应并1年以上无交易、有其他医用耗材可替代的产品,企业可在系统申请退出平台,同次申请退出的多个产品可上传一份《退出平台交易申请表》(附件5)。
 
  每年11月15日-11月30日接收企业挂网产品退出申请,12月底前完成挂网产品退出申请的梳理并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退出产品进行公布并暂停交易。
 
  申请退出和公示公布查看路径:耗材交易结算-目录管理-挂网产品退出。
 
  注意事项
 
  (一)上述要求系统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无需现场递交相应纸质材料,以系统申报为准。
 
  (二)已在“自行采购”或“阳光采购”挂网的产品,需选择“全新二级目录”等其他申报流程的,在“耗材招标管理”-“资质库管理”-“耗材产品管理”-“已挂网产品申报”处按要求申报,并且严格按照本次申报目录范围选择目录申请挂网。
 
  (三)产品申报前应取得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代码。
 
  (四)全国最低价是指浙江省采购价格(包括浙江省挂网价格、医疗机构采购票面价格)、其他以省为单位(含联盟)开展的集中采购(不含集中带量采购)价格,上述价格采集时间为产品申报之日前2年。
 
  (五)申报前请阅读《动态调整产品报名操作手册》(请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下载)。
 
  (六)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联系电话:0571-12393。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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