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开展部分中药配方颗粒竞价挂网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工作的通知》(冀医保规〔2020〕8号),现就中药配方颗粒竞价挂网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药配方颗粒挂网范围
符合国家和省质量标准,且在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以下简称“中药配方颗粒”)。
二、中药配方颗粒规范挂网政策
(一)同一名称中药配方颗粒已挂网企业1家的,第2家及以上企业新申请挂网,由原挂网企业与新申请企业一同竞价,最低价与最高价在1.8倍之内的可以挂网,原挂网企业药品新申报价格不能高于原已挂网价格。(附件一)
(二)同一名称中药配方颗粒已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由于不同省份配方颗粒标准名称差异,本次统一药品名称后重新竞价。由原挂网企业与新申请企业一同竞价,最低价与最高价在1.8倍之内的可以挂网,原挂网企业药品新申报价格不能高于原已挂网价格。(附件二)
三、企业目录勾选、报价
符合申报资格的企业登录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管理-我的工作台”进入“部分中药配方颗粒竞价挂网--10月份”项目进行目录勾选、加密报价并上传价格承诺函。
企业按中药配方颗粒包装单位克(g)申报价格。价格申报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调整报价的,重新加密后方可完成有效报价,已挂网不报价的以现挂网价作为本次报价。
目录勾选、报价时间:2024年10月11日9时-10时。
四、企业解密
企业持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格解密工作。企业超过规定时间不解密,或在模拟报价期间未测试完善而无法正常解密的,视同放弃该药品拟中选资格。
解密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时-11时。
附件:附件1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9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青海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第六批)企业申报信息(2024-10-09)
- 上海公布部分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信息动态调整(2024-10-08)
- 甘肃2024年第三批中药配方颗粒新增挂网增补结果事宜(2024-09-30)
- 伊宁市人民医院中药配方颗粒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2024-09-30)
- 甘肃2024年第三批中药配方颗粒新增挂网形式复核结果(2024-09-27)
- 河北关于公布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的通知(2024-09-27)
- 陕西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动态调整结果(2024年9月)(2024-09-25)
- 广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