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做好省际联盟肾功等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组织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医保发〔2022〕9号)和《关于做好省际联盟肾功等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4〕158号)相关要求,为确保省际联盟肾功、心肌酶、人乳头瘤病毒、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测等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平稳落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主体
我省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鼓励未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省际联盟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以下简称“中选产品”)。
二、采购品种和约定采购量
(一)采购品种。省际联盟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中选产品(详见附件1、2)。
(二)约定采购量。首年约定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采购量。
三、采购周期
自2024年9月30日起执行肾功、心肌酶、人乳头瘤病毒、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等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采购周期2年。
四、合同签订及采购流程
(一)合同签订。相关单位可通过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招采系统”栏目,进入后在“耗材交易结算”模块中的“合同管理”签订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购销三方协议。医疗机构需完成的中选品种协议采购量和价格在合同中显示。(操作步骤见附件3)
(二)采购流程。完成购销协议的签订后医疗机构即可直接进行网上采购,无需再进行议价。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五楼502室
联系电话:029-88661311(周二、周四14时至17时)
3.合同签订操作手册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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