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公布无在线交易药品挂网采购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相关生产企业:
根据《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浙医保发〔2020〕14号)及《关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准入机制的通知》(浙医保发〔2021〕24号)精神,经企业申请、公示等程序,现将无在线交易药品申报信息予以公布(详见附件),符合要求的产品予以挂网。
新纳入平台挂网采购的产品,相关生产企业应按照《关于开展在线交易药品配送关系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浙江省“智慧医保”招采子系统相关模块与配送企业确立好产品的配送关系。
联系电话:0571-12393-2、0571-56025300;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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