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做好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甘肃矿区医疗保障局,各省级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H-HD2024-1)》和甘肃省医保局《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甘医保函〔2022〕312号)要求,现将我省做好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以下简称“关节接续采购”)结果执行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
(一)机构范围。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已填报意向采购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
(二)采购范围。关节接续采购中选产品。
(三)执行时间。2024年9月30日起,全省执行关节接续采购中选结果。
二、采购周期和采购协议
(一)约定采购量。以各医疗机构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确认的协议采购量为准。
(二)采购周期。本次关节接续采购周期为3年,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
(三)采购协议。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综合考量医疗机构上年度实际使用情况、企业供应情况等因素,确定协议采购量,原则上各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不少于首年协议采购量。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产品仍应按中选价格及时足量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三、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
(一)配送关系维护和协议签订
1.中选产品关联。各中选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招标管理”--“产品项目关联”,将已挂网产品与中选目录进行关联。中选产品关联应于2024年9月29日前完成。
2.配送关系维护。中选企业应于2024年9月18日前完成配送关系维护。如配送企业在采购协议期内无法正常履行配送义务的,中选企业应及时向所属医保部门报告并更换配送企业,相关采购协议配送关系予以终止。
3.协议签订。医疗机构应于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协议签订,生产企业应督促配送企业于2024年9月29日前共同完成协议签订工作。
(三)约定采购量落实和货款结算
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线上采购政策,严禁线下网外采购、串换产品;应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确保协议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应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使用耗材之日起次月底。各级医保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密切监测辖区内医疗机构履约情况,按期通报约定采购量执行进度。
(四)严格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
中选企业是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质量和供应入围标准,坚决防范因价格下降而降低产品质量的行为。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要按医疗机构需求及时配送中选产品、提供手术专用工具和伴随服务,保障临床使用。对于不响应采购需求、供货规格不全等失信行为,将按信用评价要求,对相关生产、配送企业进行失信行为处置。
甘肃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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