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部分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和备供药品信息申报工作
各相关中选企业:
根据相关工作部署,为做好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现开展部分批次集采中选药品和备选药品信息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药品范围
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浙江)中选产品、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浙江)中选及备选产品、易短缺和急抢救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浙江)中选和备选产品,具体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
三、申报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注射剂挂网工作的通知》,注射剂中选和备选产品请选择转换比为“1”的产品进行申报。
(二)请企业认真查看和核对系统中已生效药品的注册批件(包括再注册批件、补充生产批件等)、说明书等文件,如有过期或更新的请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三)为保障我省医疗机构中选品种用药供应,请各有关企业提前做好组织生产、备货工作,确保我省相关药品集采中选结果执行。
(四)有关执行时间及配送关系建立将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12393-2、0571-56025300;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三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浙江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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