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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肌电图诱发电位系统招标公告

www.ChinaMedevice.cn  2024-07-19  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号:放大 正常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肌电图诱发电位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R2024051
 
  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肌电图诱发电位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采购项目内容:肌电图诱发电位系统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标段)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8)投标人为被授权人购买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
 
  3.2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仅限于投投标人自身生产的产品(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3.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至 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仅限于投标投标人自身生产的产品(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以上证明文件必须合法有效,均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惠州市桥东区背街1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0752-23590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联系方式:杨工/0752-2773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0752-277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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