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做好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等五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组织开展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医保发〔2022〕9号)和《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人工关节等六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函〔2024〕104号)相关要求,为确保浙江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内蒙古联盟止血材料、河南联盟血液透析、京津冀联盟超声刀等五类医用耗材(国家组织人工关节因中选数据尚未下发,具体执行另行通知)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平稳落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主体
全省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鼓励未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以下简称“中选产品”)。
二、采购品种和协议采购量
(一)采购品种。国家和省际联盟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中选产品(详见附件1、2、3、4、5)。
(二)约定采购量。首年约定采购量为医疗机构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采购平台”)确认的采购量。
三、采购周期
自2024年6月30日起执行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输注泵、止血材料、血液透析、超声刀等五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其中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输注泵采购周期3年,止血材料、血液透析、超声刀采购周期1年,视情况可适当延长采购期限。
四、合同签订及采购流程
(一)合同签订。相关单位可通过陕西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招采系统”栏目,进入后在“耗材交易结算”模块中的“合同管理”签订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购销三方协议。医疗机构需完成的中选品种协议采购量和价格在合同中显示。(操作步骤见附件6)
(二)采购流程。完成购销协议的签订后医疗机构即可直接进行网上采购,无需再进行议价。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4号)五楼502室
联系电话:029-88661311(周二、周四14时至17时)
附件:
6.合同签订操作手册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27日
【版权声明】秉承互联网开放、包容的精神,医药网欢迎各方(自)媒体、机构转载、引用我们原创内容,但要严格注明来源医药网;同时,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pharmnet@netsun.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处理。
- 相关报道
-
- 山西公示部分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第四批)新增挂网(2024-06-28)
-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中心医院医用耗材招标公告(2024-06-28)
- 青海关于部分医用耗材信息变更的通知(2024-06-27)
- 青海关于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价格的通知(2024-06-27)
- 广东省2024年6月份第1批次医用耗材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2024-06-27)
- 安徽关于公示调整部分医用耗材产品限价的通知(2024-06-27)
- 石泉县中医医院骨科高值医用耗材谈判公告(2024-06-27)
- 吉林2024年6月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注册结果公告(2024-06-26)
- 浙江关于暂停部分医用耗材产品在线交易的通知(2024-06-26)
- 浙江调整一次性电动腔镜用直线型切割吻合器及组件等医用耗材在线交易产品价格(2024-06-26)


